山东省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举行

作者: 时间:2016-05-10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形成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国务院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对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改革高度重视,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孙伟常务副省长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从去年初开始,我厅会同省政府研究室开展了“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等专题调研,梳理了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学习借鉴江苏、广东、上海、浙江等十余省市和上海交大等部属高校的改革经验。在调研和借鉴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稿,先后三次书面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分别征求高校领导、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省委常委和部分省政府法律顾问对完善高校治理结构的有关内容,提出了的意见。《意见》稿经过十余次修改完善,报经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7部分33条。

在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例会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制度,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加强校务财务监督。

在改革用人制度,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方面,提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由高校自主确定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量,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适当提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统筹使用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实施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允许高校在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以外自主设置专业。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扩大二级学院的人、财、物等管理权。

在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方面,提出建立办学规模定期核定机制并进行动态调控。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机制,优化专业布局,实施专业同城跨校整合。启动“双一流”建设计划,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

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提出构建思政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深化学分制改革,建立与学分制相配套的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制度体系。探索本科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完善高职与本科、中职与本科贯通分段培养模式,制定专业目录,优化专业布局,实施动态管理。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实践课比重,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师德学养方面,提出完善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扩大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人员互聘(“双百计划”)工作实施范围。建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分类考核评价体系。

在扩大对外开放,拓展丰富教育资源方面,提出支持高校海外办学、开展专业教育国际认证,鼓励我省驻外企业设立留学生奖励基金,吸引国外学生来鲁留学、就业。鼓励设区市政府与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合作共建机制,推进市校合作共赢。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高等教育。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推进机制,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组建教育集团、专业联盟。

在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保障机制方面,提出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高校评价体系,实施高校办学质量报告制度,建立生均拨款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定额标准。优化项目设置,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改革,探索按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高校财政拨款,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预算拨款制度。

三、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特点

1.坚持系统推进。《意见》对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作了整体谋划、顶层设计,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注重改革事项的连贯性和衔接性,相关改革环环相扣、配套推进。

2.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不固守既有政策,不拘泥现状形式,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大胆探索,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遇到的难题,推进政策、体制、模式等创新。

3.坚持狠抓落实。根据任务分工,同步列出了改革配套文件、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紫薇路2200号 250300   玉函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济南玉函路45号 电话:0531-86526013  86526126
女院发展规划处 Copyright(C)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2464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