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制度体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8-25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鲁教法函〔20163 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高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制度体系的通知

 

 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厅机关有关处室: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实现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是高等学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目前,我省各公办普通高校均已制定发布了章程,形成了“一校一章程”的基本格局,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 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和部署,现就完善以章程为核心制度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依法按章办学的法治环境

          

        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章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高校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实施管理和办学活动,强化章程的执行与监督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内部治理结构,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章程的学习和宣传,将章程学习宣传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融合,使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知章程、学章程、用章程、守章程。各高校要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设置章程专题或专栏,宣传解读章程,要将章程作为新生入学、教师入职的必训内容。要强化对章程执行的监督,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审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理事会、家长等主体的监督作用,共同推进章程的实施。各高校要指定专门机构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或投诉。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与高校章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学校管理与办学活动的基本规范,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是实现学校依法治理的前提和保证。各高校要依照法律和本校章程的规定,按照“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完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对本校现有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审查,对不符合法治原则或精神以及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内容与规定,要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学校制度的有效性。

  2016 年年底前,各高校要依据法律法规、《意见》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对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配套制度指导目录》,制定并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科研、考试招生、资产财务、后勤、安全、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程序性制度,进一步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约束学校内部管理行为。要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和办学特色,制定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要提高学校制度建设质量。制定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管理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符合理性与常识,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确定专门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印发实施。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应当通过汇编成册、设立网站专题等方式公布,便于师生了解、查阅。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强化章程执行监督与配套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性、政策性较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校内各部门责任,倒排工期,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年底前完成章程配套制度建设任务。

  各高校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动员广大教职工、学生参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使高校章程及配套制度建设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为依法治校打下坚实基础。

       2016 年 11 月底前,各高校要在学校网站设立章程及配套制度专栏,公开学校章程及配套制度。我厅将对网站公开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配套制度指导目录

 

 

 

 

                                                                                                                              山东省教育厅 2016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配套制度指导目录

 

序号

制度名称

指导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党委会议事规则

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

2016  11

2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

2016  11

3

学术委员会章程

省教育厅科技处

2016  11

4

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省教育厅研究生处

2016  11

5

理事会章程

省教育厅综改处

2016  11

6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省教育工会

2016  11

7

教师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教师处、人事处

2016  11

8

教师申诉办法

省教育厅教师处

2016  11

9

学生代表大会规定

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6  11

10

学生管理规定

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6  11

11

学生申诉办法

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6  11

12

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省学生资助中心

2016  11

13

教学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教处

2016  11

14

科研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科技处

2016  11

15

考试招生办法

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6  11

16

财务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财务处

2016  11

17

资产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财务处

2016  11

18

安全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安管处

2016  11

19

后勤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规划处

2016  11

20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法

省教育厅国际处

2016  11

21

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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