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试行)

作者: 时间:2016-09-01

各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8日

山东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精神,推动我省高校德育工作改革创新,构建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格局,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增强德育整体实效,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 重要意义。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智育、美育、体育等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密切协调,共同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校德育的主要功能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完善和提升大学生的道德涵养和思想素质。德育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具有导向、动力、保证作用,对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长治久安、后继有人具有重要意义。

  2.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导、学科专业课融合渗透、校园文化熏陶培育和实践活动感知体悟“四位一体”有机统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3. 改革目标。根据学生思想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科学规范德育目标,着力优化德育内容,积极创新德育途径,建立德育科学评价体系,积极构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纵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联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共同推进的大德育格局,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科育人、全过程育人良好局面。

  二、主要内容

  4. 规范德育目标。根据立德树人总体要求,按照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和导向性相统一的原则,高等教育阶段德育目标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秀公民,人格健全、热爱生命、遵纪守法、承担责任、创新创造;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示范者和传播者,努力学习掌握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培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追梦人,拥有国际视野世界眼光,熟知国史国情,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密联系起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实践者,积极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坚定信念。

  5. 明确德育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形势教育。

  (2)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中国梦教育,国史教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世情、国情、省情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

  (3)公民意识教育。开展权利义务教育,责任意识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

  (4)中华民族文化教育。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时代精神教育。

  (5)创新创造教育。开展劳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教育。

  (6)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生命教育,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个性心理品质教育和心理调适方法教育。

  6.科学评价德育效果。改革以知识考核为重点的评价方式,建立科学多元的以价值判断和思辨能力为目标、课堂考核与日常行为考核相结合的德育评价体系。建设能够反映学生价值取向和思辨能力的开放式试题题库。

  三、主要措施

  7. 加强通识教育。高校的通识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拥有共同的价值认知、文化共识和精神素质的教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通识教育目标,强调人格养成、价值塑造、理性思维和精神素质发展。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点,调整优化培养方案,加强通识课学科领域和课程结构优化的研究,开展教育试点,探索建立通识核心课程体系。要适度增加通识教育的课时和学分,认真组织实施教学,提高课程质量。

  8. 注重发挥专业教育的德育功能。学校所有课程都具有德育的职责和功能,要以德育目标为准绳,修订完善专业教育教材,优化课程设置,做好教学设计,加强教学管理,深入挖掘专业课蕴含的德育内容,实现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在德育中的有机融合、相辅相成。

  9. 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落实中宣部、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和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教材、教师、教学等方面,坚持思想政治理论课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有机结合的教学观念,深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探索建立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结合、兼顾不同专业学生特点的课程体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实现有机融合,探索形成富有特色、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模式。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接受信息的方式特点,改革教学设计,探索专题式、讨论式、案例式教学方法,科学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等新媒体手段,搭建网络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和共享。加强实践教学,建立现场教学、经费支持、组织保障、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10. 完善实践育人。统筹各类德育实践资源,规范项目管理,促进教师参与,完善支持机制。鼓励高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积极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完善大学生志愿服务制度,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引导学生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知行合一的道德风尚。探索建立实习实训、课题研究、社会服务等不同实践教学形式与德育有机融合的模式,提高实践育人效果。实施“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积极推动各级党委统筹、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学校主导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

  11. 深化大学文化建设。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文化,深入培育大学精神,加强制度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网络文化建设,塑造体现民族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注重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涵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重视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建立民族传统节日专题教育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推进校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创新校园文化载体,实现德育工作的全时空覆盖。

  12. 推进网络德育。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立足校园网开办一批贴近师生学习生活的网络名站名栏,实施“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建设项目”,把校园网打造成学生学习、生活、服务的重要平台。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优秀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文章在科研成果统计、职称(职务)评聘等方面的激励机制。鼓励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设博客微博微信,引导支持学术大师、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参与网络德育活动。

  13. 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发挥学生党团组织优势,建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生党校、团校建设,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骨干的培训力度。加强班级集体建设,培育优良班风,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作为服务,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发展。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指导和管理,服务学生个性发展。

  14. 改进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辅导员与班主任、专职辅导员与兼职辅导员“两结合”工作,在广大教师、干部、职工中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把德育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建立学生利益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就业、创新创业、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15.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网络。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沟通与合作机制,互为补充、形成合力。继续深化“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进一步架起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密切联系的桥梁,把助困与助学、帮助学生就业创业结合起来。学校要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联系,有效整合社会德育资源,共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四、政策保障

  16.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坚持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学生德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学生德育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大中小学德育改革的统一规划、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成立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咨询论证、业务指导、人才培训等。成立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审委员会,统筹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设计,统筹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制定和教材编写,保证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内容的衔接。各高校要把德育贯穿于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到办学理念、学校章程、培养计划、教学科研、文化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好德育综合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17.加强队伍建设。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德育人才培养工程,制定政策,作出规划,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培训。各高校要制定规划,对党政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生骨干等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德育队伍的培养激励、条件保障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德育工作队伍,注重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优秀教师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完善相关政策,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努力造就一批德育专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管理,加强考核,落实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18. 健全德育评估督导制度。建立专家定期调研制度,跟踪了解学校德育一体化建设情况,广泛听取学校领导、业务管理部门和广大师生对德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德育评估督查机制,将德育综合改革情况列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列为评价和衡量学校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评体系,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19.加大舆论宣传和工作研究。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系合作,加大德育综合改革报道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学校校报、校刊、广播、电视台、校园网要开辟专栏、专版、拿出专门时段和栏目,及时反映德育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进一步推进高校德育工作研究,设立相应专项课题,完善课题立项、申报、评审和管理办法,加强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

  20.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克服具体政策措施与德育理念、目标相背离的现象。各高校要在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评先选优、工作规划、效果评估、成果应用等方面,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为德育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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