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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时间:2025-06-16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职责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主要职责是:
1.研究、论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规划,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分规划;
2.负责编制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对学校中长期规划及分规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并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学校领导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3.负责制定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提出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综合改革,指导推进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和学校学位点的规划、培育、申报工作。制定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落实学科布局与整合优化;
5.负责研究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6.负责组织制定任期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开展考核;
7.负责学校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山东女子学院办学状态蓝皮书》编制工作,负责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宏观政策的调研论证。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及高水平大学发展的最新动态,编辑《高等教育研究简报》、《综合改革动态》,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建设性的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9.负责组织起草、编制、修订《山东女子学院章程》,协调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10.负责本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保密工作;
11.负责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及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工作;
2.组织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协调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并负责任务指标落实过程中的指导、调度和督办;
3.协助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改革、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等的研究和推进工作;
4.负责组织对学校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开展战略规划研究,为学校重要决策提供咨询;
5.组织制定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与实施方案,落实学科布局与整合优化;
6.负责及时掌握、跟踪、研究国内外的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加强与国内外高校、高等教育研究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7.负责研究生教育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
9.主持制定本单位人员安排,落实本部门人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督查部门人员工作的完成情况;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A)职责
1.协助处长负责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工作,具体分管高教研究室工作;
2.掌握学校规划执行情况,准确把握各项计划指标,定期调研,分析效益,对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报告,提出调整建议、对策;
3.协助处长(主任)做好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等工作;
4.及时掌握和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沿动态,编写《高等教育研究简报》;
5.负责对学校综合性体制改革进行政策调研,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状况,编制《综合改革动态》,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工作提供参考;
6.针对学校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7.组织进行校内外高等教育项目研究,进行高校改革发展的专题研究,加强理论铺垫,积累研究成果;
8.加强与国内外高校、高等教育研究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9.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B)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学科建设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参与发展规划处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
2.协助处长编制、实施学校学科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做好学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实施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制度、措施和办法;
3.组织开展学科建设调研工作,为学校学科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对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学科建设工作提供指导;4.负责各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和学科群的论证、遴选、培育、申报、建设、检查、评估、管理工作;
5.负责硕士学位点的培育工作,做好有关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6.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络、沟通、合作和接待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科职责
1.负责发展规划处的日常接待,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各类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
3.负责草拟各种通知公告和材料的收取工作;
4.协助处领导编制财务预算,做好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记录工作;
5.完成年度数据统计分析、中期监测评估和学校《山东女子学院办学状态蓝皮书》的编制,学校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学校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6.协助处领导做好学校规章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
7.协助处领导进行任期目标管理的制定、实施和考核工作;
8.负责各类档案的整理、登记、归档、立卷工作;
9.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等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勤工助学学生管理的工作;
11.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责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论证工作,指导各学科制定建设规划;
2.负责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相关管理制度,统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
3.负责组织、协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评估验收等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遴选、建设规划和实施等工作;
6.负责学科建设工作相关文稿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7.负责建立完善学科发展动态监测体系和跟踪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学科发展绩效评估和系统分析工作,指导各学科根据监测情况调整发展策略;
8.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与评估工作;
9.负责学科动态监测系统的建设与运维;
10.负责学校全国学科评估的参评方案编制、信息填报、结果分析等工作,开展评价指标的分析研究;
11.负责学校学位授权点的规划、培育、申报增列、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教研究室职责
1.开展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与政策建议;
2.针对学校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的制定进行调查研究;
3.负责编制《高教发展简报》,为学校领导决策和工作提供理论参考、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
4.负责国内外高校动态信息统计分析,为学校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5.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及重大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工作;
6.负责大学、学科发展数据分析研究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教育科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全面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2.组织协调学校学位点的申报、建设和评估等工作;
3.开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学位申报、授予等工作;
4.制定和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管理文件;组织、协调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组织对研究生教学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5.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制定研究生学术活动、日常行为、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违纪处理等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建立完善研究生心理问题预防干预体系和工作机制;
8.做好研究生就业政策宣传、指导、咨询和就业等工作,负责研究生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