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2014学年初学校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根据2014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由相关单位分项填报(附件1),发展规划处统一协调汇总。
二、按照省厅要求,报表采用责任制,各单位统计人员要认真阅读理解报表各项指标的含义(参见附件2),对照去年的数据,如果有变化的要做出具体说明,尤其是数据较去年变化5%以上的数据要严格核实,并附相关说明。要求填报数据要真实、准确,做到有据可查。并充分考虑学校上报的其他口径的数据,如教职工信息系统、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等,要进行比对。并请参照教育部合格标准(附件4)。
三、附件3是省教育厅要求统计的新材料,请按照分工进行统计。
四、请各部门相对固定统计人员,这样有利于工作开展。
五、在填报本报表时,协助单位需将所填数据交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统一汇总审核。责任单位完成统计任务后,材料需经负责统计人员签字、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发展规划处。
五、各单位、部门务必于9月29日前将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统计台账电子稿,以备存档查询。
联系人:李云鹏;联系电话86526126;联系邮箱:nyfzgh6126@126.com。
附件1:2013—2014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