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措施

作者: 时间:2016-04-07

4月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总体目标、建设任务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意见》提出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增强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主要措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使课程体系、课程标准、课程内容与学科发展前沿、行业标准对接,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二是提高实践课比重,工农医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逐渐达到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达到20%以上。三是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并将其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扩大“双百计划”实施范围,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等互聘人才。四是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开放式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五是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择优支持100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六是鼓励企业接纳学生开展顶岗实习,政府按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七是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及时核发学业证书,按学期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八是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创业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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